段 建 国 律 师
辩护律师 诗人律师
律师的睿智 诗人的飘逸
  段建国律师,法学本科学历,1987年毕业于河南省政法学院,1990年以洛阳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5年担任华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3年-2006年担任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合伙人。现就职于司法部部级文明所——开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任副主任,执业证号:WO119911115102,现在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段建国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年来,成功办理了中信铸锻厂厂长王良被控贪污、挪用公款案(无罪释放)、公安干警王毛来被控徇私舞弊案(无罪释放)、郭瑞萍被控侮辱案(无罪释放)、公安干警袁文达、李纲领被控非法拘禁案(无罪释放)及国内震惊的洛阳东都商厦火灾杜克军消防责任事故案、漯河市邮政局长李奎军与金盾实业公司总经理刘长胜涉嫌挪用公款1500万元案、反贪局副局长雷本立、焦克星故意伤害致死案、沈阳
军区孙文军故意杀人案、宋红亮故意杀人案、韩闪故意杀人案、王金亮特大杀人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是名副其实的辩护律师。现在办有中国辩护网(辩护.中国)
  段建国律师先后曾担任洛阳市经贸开发区政府、洛阳市廛河区政府、洛阳市市运公司、《妇女生活》杂志社、《明星》杂志社等单位的法律顾问。段建国律师还成功地办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215名消费者诉洛阳市廛河五交化公司及廛河公证处等“五年还本”索赔1200万元集团诉讼案(载于最高法院判例)及汝阳519户农民状告开封东大农药厂“假农药”索赔集团诉讼案诸多经济纠纷案件,并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单位处置诸多不良资产,受到社会好评。
  近年来,段建国律师多次到华信学院、警察学校等做客座教授,法学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曾撰写论文数十篇,《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职能》、《藤某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未遂还是诈骗罪还是无罪》、《我国证据展示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票据诈骗中的民事责任承担》等多篇论文参加理论研讨会并获奖。
  段建国律师虽然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掷地有声,但是在工作之余却喜欢习文弄墨吟诗作词,先后创作发表了《夜闯神灵寨》、《靓丽洛浦》、《祁连山》、《九寨沟》及《沐浴母亲河》、《天涯海角》、《桂林游》等诗词、散文百余篇,净化灵魂陶冶情操,可谓诗人律师。
  段建国律师与《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中国法律信息网》、《律师与法制》、《律师文摘》、《大河报》、《东方今报》多家媒体等保持良好关系,先后在媒体发表论著及专家评论数百篇,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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