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王 艳 华 律 师
王艳华律师,北京市泽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6年。2002年在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辩论大赛中,因表现出众荣获最佳辩手称号。
执业期间曾代理大量案情复杂并有深刻影响的刑事案件,并依法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
代理曾轰动全国的哈尔滨苏某某宝马车撞人案过程中,在面临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的情况下,通过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和深入研究法律,依法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二、绥化刑警孙某刑讯逼供案
此案件在当地影响巨大,当地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予以高度关注。在代理此案的过程中,通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相关证据,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检方指控孙某犯刑讯逼供罪证据不足,法庭上依法进行了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
三、方正县王×故意伤害、盗窃、私藏枪支案
阅卷后认为检方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名不能成立,通过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该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
另外在未成年人李某强奸案、张某组织妇女卖淫案、陈某某共同受贿案等诸多刑事案件中,依法做出的罪轻辩护意见多为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