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王 雪 莉 律 师
  王雪莉 ,女,汉族,1971年4月9日出生。
  王雪莉律师现任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南开分所主任。王雪莉律师1994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1998年10月她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且取得了律师资格。
  王雪莉律师于1998年至2000年在黑龙江省阿城市宇春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执业期间王雪莉律师代理了近百件民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雪莉律师还在黑龙江律师论文比赛中多次获奖,业绩显著。
  王雪莉律师于2001年应聘于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由于她精通刑事方面的法律事务,所以王雪莉律师主要负责刑事辩护业务。她的工作也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在她代理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被告人的亲属看到被告人从看守所里寄出来的信后慕名聘请她。
  在天津执业的这四年时间里,王雪莉律师为200余名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辩护,她的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由于王雪莉律师工作认真严谨,其代
理的刑事案件有多位被告人被判无罪;她办理的数起“枪下留人”案件更是引起强烈的反响和普遍的关注,她的成功辩护为刑事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也为推动中国的法制进程作出了贡献。
  作为天津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她更是严格要求自己,由于工作认真,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她已经成为天津市的知名律师。2004年她被安排与其他八名律师一同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并出具了个人意见。
  王雪莉律师还积极参与市、区司法局的各项活动,并热衷于公益事业。她仗义疏财、扶弱济贫的精神感动了多名当事人。
  在所里她更是年轻律师的榜样,在她的带动下,击水律师事务所一批年轻律师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纷纷表示要做一个象王雪莉律师这样的律师,要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正是在她的带动下,击水律师事务所涌现出了一批敢于仗义执言,敢于伸张正义,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律师。
   几年来的律师生涯,王雪莉律师深刻认识到:诉讼是一场漫长的、危机四伏的角逐,要赢得这场角逐,需要破釜沉舟的决心,披荆斩棘的勇气,呼风唤雨的本领,以及坚忍不拔的精神。 正是为了这场角逐,她愿意百折不挠,为民请命。
  经典案例-----
  两次演绎“枪下留人”
  美丽的松花江畔,有一个美丽而古老的城市 ---- 阿城。这个城市的人们至今传颂着一个小女孩乐于助人的故事:大约十几年前,一个叫王雪莉的初中女学生,连续三年背送一个残疾女同学上下学,中午给她买午饭,课间背她晒太阳,风雨无阻无怨无悔不求回报。这位当年的活雷锋,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她独闯津门,在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平台上凭借对法律的忠诚与执着,为了捍卫人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充分发挥严谨和坚忍的精神,成功地为许多案子的当事人作了辩护。其中二次演绎的“枪下留人”的案子,最值得称颂。
  法官说:犯人家属应该给你送一面锦旗
  2002年4月的某日,一个中年妇女神情沮丧的来到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还没说话已经泣不成声。当时,所里委派王律师接待了这位妇女,王律师给委托人倒了一杯水之后,轻声安慰这位妇女,要求她冷静下来,把要求说清楚。妇女还是止不住眼泪,掏出一份判决给王律师。
  王律师清楚地看到判决上写着,张明因贩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判决有 10 天的上诉期,如不服判决,可在 10 天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来找律师的是张明的姐姐,她在找了许多律师都感到无望的情况下,慕名来到了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寻求最后的帮助。
  王律师顿时感觉到似有千斤重担压在了肩上。他对那位妇女说:“依法为委托人辩护,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律师的天职,我们一定尽职尽责,争取最好的结果。”
  就这一句话,又使张明的姐姐泪流满面,她紧紧拉着王律师的手说:“我们家里已经绝望了,觉得弟弟得命肯定保不住了,我们是抱着最后的希望来找你们的,现在,可能只有你能救他的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