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
1999年代理的“侯淑萍诉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伤赔偿纠纷案”历经三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濮阳市中级法院、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三级法院多次审理,侯淑萍共获赔41万余元,此案经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河南卫视新闻报道,《中国劳 动保障报》、《中国妇女报》、《河南工人报》、《南方工报》等报纸专题报道。
2000年代理的‘张睛、冯东升非法经营案(非法传销)”(担任张睛的辩护人)为当地该年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之一,也是当地传销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进行惩处的第一案,涉案标的额高达3000万元,张睛仅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2001年代理的“李军、贾全志、王志林、李士恩、李长生抢劫、盗窃案”(担任贾全志的辩护人),李军、王志林被最终判处死刑,贾全志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2年代理的“常刚亮、王功轩、王贯雨等八人抢劫、寻衅滋事案”(担任常刚亮的辩护人),常刚亮组织参与七次抢劫,仅判处无期徒刑。 2003年代理的“唐**网络诈骗案”,二审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
2004年代理的“朱**交通肇事案”,二审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为免予刑事处罚。
2005年代理的“郭红丽故意伤害案(二重伤一轻伤)”,一审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2005年代理的“沈达明故意杀人(碎尸)案”一审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由多家新闻媒体几十次专题报道。
2005年代理的“徐州中心医院院长郭大斯贪污案”二审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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