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学 民 律 师
  刘学民,男,民盟盟员,法学本科,专职律师;曾任河南真源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委员,河南省个体私营企业维权中心委员。
  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多篇,论文入选:
    《2003年中南六省(区)律师业务研讨会论文集》
    《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论文集》
    《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
    《2004年河南省法学会年会论文集》
    《2005年中南六省(区)律师业务研讨会论文集》
    《2005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论文集》
  执业过程中,曾承办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案件等)逾五百件。曾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和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案技巧,赢得了社会和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
  办案之余,刘学民律师还对书法和篆刻艺术情有独钟,并潜心于书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现为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房地产、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等。
  执业信条:铁肩担道义、论辩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