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胡 瑾 律 师
  胡瑾律师系安徽省著名刑事辩护专家、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代理“亓培玉被害案”(阜阳籍同济大学研究生)、陆某、刘某“诈骗中国银行案”(此案为合肥市2002年最大诈骗案)、香港优誉公司"国际投资纠纷案"等知名案件。学术论文:《论公示催告程序》(《安徽律师》1995年第4期,《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的新发展》(《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在刑事辩护、民商法律、涉外诉讼领域成效卓著。手机:13855183210
  胡瑾律师教育背景:
    1、安徽教育学院中文系本科、文学士;
    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胡瑾律师社会兼职:
    1、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顾问;
    2、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
    3、中国国际私法协会会员;
    4、安徽省金融法制研究会会员。
  本站律师承办部分案件:
    1、同济大学研究生亓培玉在阜阳被害案;(胡瑾律师承办);
    2、2002年合肥市中国银行一千万被诈骗案;(胡瑾律师承办)
    3、淮南市2003年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胡瑾律师承办 )
    4、夏某(淮南潘集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亳州市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胡瑾律师承办)2003年。
    5、金希超(淮南凤台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公安机关指控其为共同犯罪主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胡瑾律师承办)2003年 。
    6、优誉(香港)跨国投资纠纷案。(胡瑾律师承办)
    7、中国银行某分行贷款担保纠纷案。(胡瑾律师承办)
  业务方向:
    1、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 2、受委托参与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 3、接受民事、行政纠纷的当事人委托,提供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 4、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业务。